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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g for YSITD

++
我不太相信其他國家那麼尊重隱私
沒人在乎阿
這幾天美國不是要通過什麼解密三小法的
人類是見了棺材還不信邪的
然後我們還是很在乎到底是武漢肺炎還是中國肺炎還是新冠肺炎
只有看到有人埋下去才會怕,才會檢討。
這個嗎
說到這個我一直很好奇,那些整天不知道在暴怒三小的獨派覺青們,一直在嘴說要叫做武漢肺炎
但他們最喜歡的公視報導者端傳媒全都已經用 COVID-19 了
會不會其實他們都只是嘴巴支持公視,繼續看三民自阿
Y
哇是兩個老白男人提的法案誒
How come ain't I surprised (
可是在這情況使用會有什麼問題ㄇ
正當也合法ㄚ
沒,他不正當也
怎麼說
特殊條例被嘴過很多次了,自己去查
簡單來說,他根本就是凌駕憲法,跟戒嚴令差不多地位的東西了
為什麼這些委員都覺得只要把訊息解密,恐怖分子/變態就會自己現行啊
解密真的是方法嗎(
還有什麼「加密沒問題,可是政府應該要有解密的 key」
腦殘
那正當性ㄋ
最有趣的事情是,之前忘記哪個人權組織發現,那些恐怖行為的施行者其實都在監聽範圍內,也早就已經被放在需要特別觀察的名單中
但執法單位根本沒意願也沒能力去把這些名單的人都去關懷
簡單來說,問題根本不在於監聽到的東西不夠,而是執法單位沒能力處理他們監聽到的東西
所以政府就決定給他們更多東西讓他們處理
就跟我們高中老師一樣,作業寫不完就給更多,我們就會想辦法寫完了
定位監控的法源是特殊條例?
不然政府有啥權力調閱人民的位置
然後是法律依據,法源不是這個意思
不要聽媒體在那邊亂說
所以需要香港人立國向世界重振公民權
傳染病防治法?
Fuck you 你到底跟世界脫節多久了
凶三小
掉進異次元可以上來求救,我們會幫你點讚祈禱的
那是什麼意思
法律產生的來源、淵源
又是政治科學的東西了
那是給立法者跟法律人看的,不是給一般人看的
我又在奇怪的時間點醒來了
完蛋了
[sticker](media:AAMCAQADHQI9ls-AAAEUg2Ved46M-ee7dIAU4me1W-00nBnz-QACjwADOA6CEdWkJVGEdwABrexbfwYABAEAB20AA7AhAAIYBA@telegram)
所以你要解釋正當性了ㄇ
去地球的另一邊住幾個月調時差
沒有合法性就難謂正當性了
恭喜你等等吃完午餐就能睡覺了
當然你也可以把正當性看廣義一點
如果一件事情是正當但不合法的,很可能是立法者的怠惰
而我認為這次就算這種狀況
爭議是第七條的部分嗎
就指揮官可以限制出入境的部分
我這邊指的正當性明顯是這意思
立法院有整整一個多月的時間可以好好處理相關法律,把法條寫好
結果他們寫了三小
二戰到前一段時間那段就是這樣
一個月過不了吧
所以你覺得如果法條寫明授權政府監控居家檢疫的人的手機的定位
就可以?
我要去吃吉野家了
幹好羨慕QQ
沒有的話我明天再問一次(?
我們有 N 百種方式可以讓一個法條繞過一般程序,直接開始討論與投票通過
這次特殊條例就是這樣阿
這不會違反憲法嗎
哪裡違反了
我等一下吃完吉野家就要睡覺了
可阿
why note
我同意 只要 K 黨不來亂 這個都好談
欸為什麼 TG 的編輯速度都會比一般傳訊息還慢阿
我也這麼覺得
有又怎
今天重點在於,寫明所有程序,例如要怎麼知會被監控的人、拿到的資料要怎麼處理、有效期限為何、不滿意有什麼救濟手段,全部給我寫清楚
總覺得個人所在地應該要包含在其他自由與權利
可是這樣的話又會卡 23 條
說真的,戒嚴時把人抓走得法律依據都寫得比這清楚
當然執法機關有沒有依法執行是另一回事
比例原則下去,應該是還好
法律可以必要的剝奪這樣權力
我有個資料庫裡面有大概每五分鐘抓一次的資料,想做的是預測大概接下來的半小時或兩小時或其他自訂的未來時間,預測數值會是多少。想問會不會很難做,然後有沒有什麼文件是推薦閱讀的
憲法本來就允許政府必要時在有法律授權下侵害人民權利啊
但就是一切都要寫清楚
不然我們現在連把犯人抓去關不能
你在哪裡應該是你的隱私,國家不該輕易就能知道你的所在地
可是在這種緊急狀況下,「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好像又能讓政府取得你的資料
...Anyway,我好像在吵沒意義的東西
www
不是,國家都限制你只能待在哪了為什麼他不能知道你在哪
Y,正是因為這時我們給政府的權力太大了,才需要有相關法律去限縮他能怎麼運用這個權力
然後我們現在的限縮方式是:要是「必要」喔
跟 TF 沒關係 你需要的事機器學習入門
聽起來就有夠唬爛阿
但不難做
限制你待在哪,然後定時確認你是不是在那裡 跟
隨時都能知道你到底在哪裡
算不同概念?
你要 TF 的話去看官方 colab tutorial 吧
不全然一樣,但可以看看這個
http://cons.judicial.gov.tw/jcc/zh-tw/jep03/show?expno=690
因為也可以用 xgboost 之類的做
如果他能限制你在哪,只要手段合法合理,當然就可以知道你在哪
現在問題就是手段有沒有合法合理
而我認為沒有
其實就這樣講還不算,這個「必要」的意思,在法學,除了中国,一般是講求要有合理的理由來對你的行為作為辯解
地域ㄉ大小ㄟ
監獄裡的話是一樣的概念吧
要合理,就必須在邏輯上先理通
這部分可能差別在「主動監控」跟「被動確認」吧?
問題就是你的合理跟我的合理一樣嗎,這根本就是空白法條阿
越是嚴重的權益侵害,對合理的定義就會越狹隘
我找找看,我記得有人講過在法學上何謂「合理」
例如你不能在法條上寫,當法院認為必要時,得判死刑
假設這樣,如果你是一個警察
我不覺得現在政府有做什麼真的很嚴重的權益侵害欸
你一定要寫清楚,什麼叫必要
殺人時判死刑必要嗎
那我偷了我隔壁同學的一個橡皮擦,判死刑必要嗎
而我只賦予你在「必要」情況下搜身的權利
如果我隔壁同學堅持他叫做擦布,這可以判死刑嗎
我覺得可以
請參見釋憲 666,他對於這時的必要有做出解釋
幹,記錯
是哪個阿
首先你就必須講,我搜身,是因為他當下的行為和環境之下,他看到了有人正想從事犯罪
666 是性交易的
我的理解是,法規上如果不嚴謹,也許現在政府沒有超越界限,但要是真的出手的話也沒辦法阻止
@s3131212 yes?
我倒是不是只限台灣
畢竟我自己也沒有看太多roc憲法還有法律相關東西,但有一些詞彙是通用的
例如這個「必要」
用程式監控 = 主動
用公務員監控 = 被動
我的天啊國內居然沒有 AirPods Pro 了嗎
差不多(
即便 apple.com/tw 也得等一週以上
但他不能說,我看你拿著一把剪刀,我覺得你要傷人
因為拿剪刀可以推出很多可能性
y
我覺得現在可以要求政府補全法條
問題不是在於「必要」這個字
而是釋法
hmm 這我沒想過,晚點來研究
但是不用那麼緊張(?)
問體就是他們沒有這個打算
至於台灣的情況,23條其實是過時的立憲產物
七十年前邊打仗邊寫的,不用期待啦
因為他罕有的把公民權利置於公權力之下
23條怎麼了ㄇ
所以要改
那其他國家怎麼寫的
你改成美國的那種也好
是我錯覺還是你對於現在這個政府沒有信心 (?
唐鳳直接辭職好ㄌ
阿三民主義放到現在的脈絡下根本就笑話阿
全世界剩這邊有開了
噢幹對誒wwww
其實可能也不只是台灣,但這個是我當下能直接想到的。至於什麼三民主義五權憲法又是另外一個奇怪問題..
中國人民對他們政府超有自信的阿
對政府保持懷疑不是什麼問題ㄅ
0 確診喔
所以 23條的問題是啥
全球 Apple Store 不是關了超多家嗎
因為各地疫情都大爆炸
對阿,不是只有中國還開著嗎
還是我們慘遭中國了
沒有 台灣也開著
嗯? cn 沒關嗎
他們已經關過一輪了
[sticker](media:AAMCBQADHQI9ls-AAAEUg9Zed5O_0fAhad13qNyIfxSGkycXDQACFwAD6c9iCIA3Ko-y5vsWTyC-MgAEAQAHbQADeyQAAhgE@telegram)
那就是慘遭中國阿
剩台港澳
??
名稱是大中華區
他在講,哪些情況下可以限縮人民權利
話說 Republic of Chaunghwa 到底是三小阿
...我的 Telegram 到底出了什麼毛病
為什麼一直傳檔案Oz
想叫 ROC 但是又不想是 China
Oh 原來是壓錯了(
我是說 問題是啥
他沒啥問題,就只是我們應該參照那個法條而已
有人研究過人類在什麼情況下才會主動去認識其他個體嗎?
是說 apple.com 在其他國家好像都會用 ISO code 接在後面
例如 apple.com/us apple.com/au
唯獨中國是 apple.com.cn
ㄛ好原來不是你說23有問題的
謝謝
幹笑死wwwwwwwwww
要備案
幹 XDDDDDDDDDDDDDD
因為中國架設網站要立案吧
他是叫做立案還備案R
話說我覺得這次之後,會有很多覺青變成鍵盤行政法專家
雖然跟立沒兩樣
就學學我,攤說說我就不會行政法,打我R
是說這裡有人報 GSoC 嗎
我太老了
我一直覺得 GSoC 是某種晶片
???????
不是要高中ㄇ
GSoC 限制大學生你在供三小
欸幹真的喔
推薦ㄇ
有夠嚴謹的,還得上傳在學證明
這啥
沒有ㄅ 18y高中也可以ㄅ
GSuit of Collage
我有找好組織了,可是覺得要寫 Application 有點麻煩 @@
幹被我猜到ㄌ就是 Google
Google Summer of Code is open to university students, age 18 and older in most countries.
我也想玩
看起來限制大學生R
是做啥ㄉㄚ
跟大組織寫扣
Google Summer of Code is open to university students, age 18 and older in most countries.
你填社會大學好了
你推薦嗎
蔡逼八如我可以去寫嗎
我覺得我太廢,想去這裡練技能點QQ
我明天要研究看看 >///<
謝謝推薦
老天爺你幾歲, 13 嗎
沒看過大學生用 >///< 的wwww
我把他跟 Google code-in 搞混了
^^
看了一下,這個解釋也沒有什麼問題
幹對欸限制大學生
我也以為是敬呈
[sticker](media:AAMCBQADHQI9ls-AAAEUhBVed5Zy2VZWhj0cmBSSoqndJwrwlQACFwAD6c9iCIA3Ko-y5vsWTyC-MgAEAQAHbQADeyQAAhgE@telegram)
他們有想過18y senior high 要幹嘛ㄇ
如果是競程我應該沒興趣(
等著上大學吧(
考大學
Senior prom 之類的
人夯真好
別提了,我沒去我高中的晚會啊((((
[sticker](media:AAMCBQADHQI9ls-AAAEUhB1ed5ayvAExfClmBGe_GqjK9oizpQACMgADT5qXEpo9cV_kowaTCHbKMgAEAQAHbQADrTAAAhgE@telegram)
有辦法,一般在很多國家也是要由有釋法權的機構去解決
所以問題在於
你有沒有那個精力...
[sticker](media:AAMCBQADHQI9ls-AAAEUhCFed5cDwFlCUxFLiX3PR52lK2VedQACFwAD6c9iCIA3Ko-y5vsWTyC-MgAEAQAHbQADeyQAAhgE@telegram)
某程度上也可以理解為現行很多國家的憲政體制偏向於事後補救,而行政機關傾向於事前謹慎
這個是理想情況
理想情況如此
你到底以為多少覺青是那樣,一堆人只是因為支持某黨就是覺青
行政機關傾向於事前謹慎?
因為很多地方,行政是有執法權的
去 gap yr
我也沒去ㄚ
美國就沒有那麼理想,有時候立法和行政比較莽,要釋法解決
例如和國旗有關的刑事法
當然這個還要看你走的是海洋法系
我最近陷入將來可能沒工作的焦慮
: (
還是大陸法系
以行政來說,英美法系比較有辦法事前阻止爛政策的實施ㄅ
歐陸法系就一定要等侵害發生了才能救濟
實際不好說
極少情況下可以假處分
為啥英美法系可以事前阻止
因為大陸法系有異中求同的意思
不熟,聽我們教授說的,我沒讀過英美法系
而海洋法相反
哦,求詳細
其實我到現在還不曉得英美法系是什麼荒謬ㄉ咚咚
大陸法系在立法時更傾向於把條文寫得很明顯
那 Republic of Central ㄋ
為什麼現代會有這種東西
而海洋法系偏向於循例
中國本身的中真的是 central 的意思啊
兩種不一樣的風格也會導致一個審慎的行政機關有考慮其他案例的可能。
甚至憲法審查也有這種傾向
海洋法系的話,條文會寫得比較寬鬆,給予了立法和行政機關一定彈性
好煩ㄛ
要是吉野家的牛洞醬汁再多一點就好ㄌ
所以在司法機關看來,這就要考慮究竟條文的引用是否「合乎常理」
這就是common law
至於common law是不是就一定是好事,未必
看香港就懂了
只要三權失衡的話會直接整個崩潰
誒對 @excfergodst 你要買 Echo Dot 玩ㄇ
例如法官也可以利用海洋法立法寬鬆這一點把法律實際收緊
長知識惹 <(_ _)>
在特價ㄇ
日本 Amzn 是兩顆 5980yen
我對 AMZ 家的東西沒興趣
一顆差不多 1000NTD
他之前才ban我
經典例子有暴動罪,原本是英治政府對付阿共仔的,後來中殖政府拿來對付現在的香港人了
所以要ㄇ
運的過來ㄇ
我覺得現代社會幾大邪惡企業之一就是 AMZ
而法官在這裡也開了一個先例
應該...沒問題
可以試看看
見到火直接說暴動
有谷歌家再叫我
甚至因為條文本身寬鬆
老實說我更想買 IKEA Symfonisk
想用用看 Sonos 的產品
所以下限未必不會更低
所以美國的運作實際上是很嚴密的
也必須靠著各種制衡
那可以幹嘛啊
產生肉丸?
WiFi Speaker
甚至賦予公民擁有槍械的民權
這樣也不錯啦
嗨 ikea 幫我買10顆雞肉丸
: IKEA 啦幹
那個 i 到底要念 i 還是 e 啊
Gmail 登不進去 ==
好險我在歐陸法系國家
我覺得這超荒謬wwww
話說如果他們用這理由讓公民擁槍
法律保留(?
有他的歷史脈絡在啦
或是我們可以稱之為法源 (X
為什麼不讓他們也可以有其他武器
除了大規模毀滅性武器以外的其他武器
像是什麼
坦克?
比例原則ㄅ
其實美國好像是可以買ㄉ
笑死真假
說真的假設美國政府開啟狂暴模式
你跟我講坦克不是大規模毀滅性武器?
人民有辦法抵擋嗎
好像在某個新聞上看到有人買了一輛退役ㄉ
有。
因為美國地形本身就比較複雜
[photo](media:AgACAgUAAx0CPZbPgAABFIR9XnebfflVZIDfuKn4Bh3yH2h7p1wAAlSpMRtqB8BXh7EBfsN-BCobAW5qdAADAQADAgADbQADAr8BAAEYBA@telegram)
實際上要用大殺傷力武器無疑是殺敵一百
恩,確實不是
自損八百
看來是我認為的定義跟世界上的定義不一樣
恩,我也這麼認為
但坦克比槍還要危險耶
為啥你會覺得在 2020 的限在坦克夠大規模
恩核子武器比勒
記憶中美國的確可以買坦白
話說我其實不太清楚核子武器跟放射性武器的差別
回形针的文字可以讀出吳松磊的語氣ㄟ 好屌
後者
主要傷害不一樣ㄇ
寫文字自帶語氣ㄉ人的超屌ㄌ
阿所以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是光譜最極端的阿,坦克不在極端齁
實彈槍械本身都已經有一定火力
前者是透過熱或震波
後者是放射線?
還有高速發射特性
找好地形戰術溝通好的話
BTW美國擁有防彈背心要申請
確實是可以對敵對軍事造成壓力
我覺得最荒謬的是這件事
一個人民可以合法持槍的國家不能買防彈背心
真的ㄛ
據說啦
我沒查到什麼看起來比較可信的來源,不過我也懶得認真查證
這樣的話的確是蠻荒謬的
不過美國荒謬的事情不差這一件吧
[在點進這連結的同時我已認知到該資訊並未經過核實]
https://kknews.cc/zh-tw/military/v6rbeoa.html
kknews...
我覺得美國整個國家都很荒謬
你不能找一個可靠點的來源嗎
你丟一個內容農場的也太ㄎㄅ
這家賺很多ㄟ
我也警告資訊可能不可信了啊
kknews很多東西其實是來自中囯的微信zhihu這些
可靠性就…
因為是來自中國的爬蟲
關鍵是他能造得逼真
ㄟ我覺得問題是
未經查證的東西可不可以傳播
他不是造的 他是抄的
實際上都有槍械的話反而不危險,槍擊安最多的就是一邊禁一邊不禁
[photo](media:AgACAgUAAx0CPZbPgAABFISpXnedVgUnH-429rd-u1HqC4sI-I0AAg-qMRvDX7hXZ5YLsl_gpNo39GpqdAADAQADAgADbQADr7sBAAEYBA@telegram)
都沒有槍械也還好
[sticker](media:AAMCAQADHQI9ls-AAAEUhKted51xcn2M3A3adVEMYAfEseChYgACfwADOA6CEVslwZXq7_wVYuZuBgAEAQAHbQADZhMAAhgE@telegram)
關 30 天
在texas這種state
蛤什麼時候變30ㄌ
你拿槍的時候
已經有別的人拿槍指着你了
多一個 0
開冷氣
美國這國家能成為強權真ㄉ難以理解ㄟ
1 on 1 的時候其實大家水平都差不多就看射擊精準度和反應而已
不然你覺得是哪一個
他也是少數能一開始走總統制就直接把憲政豎立起來的國家
好問題
某程度上只能說是,天選的
應該說,這麼強的強權(?)
香港的問題也已經讓很多主張完全禁槍的人轉立場了
不然你覺得哪個國家應該取代他的地位
其實我一直覺得,一個國家或民族的崛起,所有理由都是後見之明啦
幹宿舍跳電
氣死
不是取代,而是差距不該這麼大
「我稱第二沒人敢稱第一」
是這樣沒錯,但當時的人也得是憑一個熱血和良心的。
幹你娘吉野家的牛洞一堆蔥
氣死我
假設現在能力分布是這樣
美國 10
中國 3
其他國家 ~
嘴巴都蔥的味道
就是歷史上的各種因緣際會,某些人奇怪的決定,剛好哪天天氣怎樣之類的,最終導致的結果,不見得真的有什麼必然造成的因素
北美和英國是一開始就掉了半邊領土
我覺得如果不靠一些時運美國頂多 5
大概是
Google 10
Bing 3
BBG ~
Google 也時運啊
的概念吧
他本身的立國倒是真的有政治和哲學的哲人扶持的
有很多理論
所以其實是少走了彎路
是沒錯啦
比起支那那個孫什麼人來着
我還是覺得我們該用面對政府的心態去面對那些大型企業
對 就是賽到
五權憲法……
我覺得我們該發明一個名詞來描述他們
大規模毀滅性企業
大型企業
不是
理由是什麼
不覺得他現在很為所欲為ㄇ
臺灣現在的憲政本身我會覺得其實就是民族主義的崛起,繼而把整個殖民的國家同化掉了而變成這樣
我現在也很為所欲為啊
當然,其實看起來還是蠻不穩的,因爲過時東西太多…
你可以參與今年 SITCON 論壇的討論
話說我覺得我該講的好像都講過了欸((
我有
[sticker](media:AAMCBQADHQI9ls-AAAEUhOBed5888FmOYwQeeaSfqm_kTJFIkQACFwAD6c9iCIA3Ko-y5vsWTyC-MgAEAQAHbQADeyQAAhgE@telegram)
等等你說的參與是哪種參與,參與籌備ㄇ
那你可以更進一步參與,Paul 文案生不出來
至少參與討論
我有啊幹
你講的只限於科技公司ㄅ
那像 Berkshire Hathaway 這種的呢
幹,論壇八成以上的討論時間你都不在好嗎
哪有
我會覺得臺灣要把憲政再穩固起來起碼是要把整部憲法重來一次
那他現在需要拯救,你可以去拯救他
以我的角度我 100% 參與欸 (##########
簡單機率學
趁着還未出獨裁者之前做
中華民國(臺灣)的憲法就只好扔掉吧
不用管ㄅ 他實際上根本不管公司營運ㄅ
光數都有一堆莫名其妙的產物
他不是指是買買賣賣ㄇ
(?)
但他是大型公司啊
他也可能影響到其他公司的政策
所以我沒有說全部的大型公司啊
...??
「那些」本身就有限定範圍了
那可以幫我圈起來ㄇ
「我要吃那些糖果」的意思很明顯不是我要吃所有的糖果
我現在正要討論啊幹
我是指 幫我說一下要哪些糖果
我們可以先用列舉法列出我們覺得該以面對政府的態度面對的
我先
Google
Facebook
應該說是這些具有能制定政策的能力的公司ㄅ
亞泥
喔不是,他就是政府
如果我們把社群平台想像成是一個虛擬的場域的話
那FB就是那片土地的政府
他可以管制你在上面的言論
制定 Policy
並以此「行政」
Guess What
我要先去洗澡
....
這種手法我們通常稱為反高潮
那我舉個例子好了
Fedex 的政策呢
anticlimax
Fedex 是幹嘛的啊
我忘了
.......
因爲fb最後會變成一個公共空間
送快遞ㄉ
而可能不再是一個私人公司的領地
所以實際上有討論是關於這種社交平臺憲法是否適用
為什麼別人建立ㄉ空間 到最後被你們偷走ㄌ???
?????
問我幹什麼 XD
不懂
s/你們/政府/g
我會傾向叫這個叫「公共」 XD
而不是政府
除非是中囯
我開我家的門給你進來 不代表我家變成公共空間了吧
終於有人認同我的觀點了
當你本身家門一直大開然後變成了大量的人使用,甚至幾乎所有人都使用的情況
這就比較奇怪了
但他還是我家
例如說,如果我把你趕出這個架
就把它當成我家的空地好ㄌ
我有責任管理好我家避免負外部性,但他仍然是我家
祖先留下來ㄉ
你就會失去一半的社交能力
或者幾乎所有人都這樣
一旦被驅逐
怪我囉???
會迅速失去能力
那麼該不該算公共空間就真是好問題
其實換個角度看的話,情況就像,究竟fb把所有不支持中囯的言論清洗掉
如果fb的老闆奶支
這就跟有別人來你家吃吃喝喝 然後把他趕出去他就說會餓死一樣吧
@koru1130 快參戰,然後到時把討論內容去議程組提 (X
就只是變成下一個QQ而已啊 有啥問題
[sticker](media:AAMCAgADHQI9ls-AAAEUhS1ed6JWh1AGcSqaUn-7tCYAAR5NmI8AAkgAAyzKqgdPjfE-gDExYIy6uQ8ABAEAB20AAzV6AAIYBA@telegram)
八卦是,這個問題就是今年 SITCON 論壇的討論內容
暗示(X
明示(O
或是 @excfergodst 你去提
首先,我們有代替品嗎?雖然其實我們或者都會跑去twitter或者medium這些
叫發起人給我出來ㄇ
你已經提出來了吧
在沒有 FB 的時候我們可以用 wretch.cc
或是痞客邦
其實我們得先定義,這裡所說的責任是什麼責任,法律責任還是道德責任還是什麼?
其實個人傾向是,如果fb老闆當是私人空間拿我也很無奈,因爲事實公司的確是他開
不同的責任要使用不同的方式分析
但這個情況是否理想又會不會引發究竟fb這種會不會變成公共空間又是另外一個問題了
畢竟這個其實不是我提出的
基本上就是他蓋了一個場館,無償給大家使用,你們要在裡面可以 但要遵守以下規則
找到了
2013 哇嗚
yes
2013年的文
他說的公開有點不太依樣
他說的公開是那邊的東西是公開ㄉ
你的資料或啥的不是私人的
明天看,感謝推薦
user-centric approach
which is, interesting
他是指社交空間是公開的
幹 又是這些垃圾狗仔隊
不過我覺得 FB 基本上就是大型的無名小站而已吧
只是多了一個河道這樣
從使用者行爲出發
出來ㄛ ==
不過說他是公共空間就會多出一個可大可小的隱患
就是,政府可以介入了
他不是公共空間吧
無限 loop
我真的是會笑死
推另外一篇
Free Speech in the Algorithmic Society: Big Data, Private Governance, and New School Speech Regulation
@licson 你會 verilog ㄇ
有一點長,但很精彩
@(posedge CLK) 跟 @(CLK) if(CLK) 是等價的嗎
在做有 CLK 的東西的時候
我應該用 @(CLK) 還是 @(*)
理想情況是一個 clk 一個輸出嗎
馬英九是
always 跟 if 不一樣
"不過說他是公共空間"
話說馬英九忘記了他的中華民國沒有
always @ ( pos CLK )
 if(reset) begin
 end else begin
 end
end
um
不是啦 不是語法問題
你要 seq 你就要 clk 啊
不然你就 @*
例如一個 D Latch 我可能會寫
module DLatch(Q, D, CLK, RST);
input D, CLK, RST;
output reg Q;
always @(pos CLK)
if (RST) Q=0;
else Q=D;
endmodule
合理
就設計上而言我應該寫 @(pos CLK) 還是 @(*)
CLK
所以同一個 clk 裡面其他的變動不應該影響輸出
在ㄋ的 CLK 裡面做事 其他時間 不要做 避免影響到別人ㄚ
🤔 是這樣說沒錯啦
就看你怎麼設計ㄚ 看是要 pos / neg active
有 neg active 的東西喔
一般不是都 pos ㄇ
有些情況會用 neg 啊
🤔酷
最常用ㄉ情況是 reset
reset 不也是 pos ㄇ
看你怎麼寫 不過很多人會在 neg reset
好笨
:(
看電路設計
還有看是 sync / async
不過這邊我會寫 always@(pos clk,neg rst)
因為 rst 之後不一定還有 clk
有道理
一般 rst 會跟 clk
還是 rst 比 clk 大
看是 soft rst 還是 hard rst ㄟ
:(
早安
我在打蚊子
請開始你的蚊子
????????
工三小
是要解釋ㄌㄇ
不然我要去寫計組ㄉ作業了
解釋什麼
你先提問題,我看上面那位香港朋友都有回答啊
這個ㄅ
你這個是指
你個人要用面對政府的心態去面對大型企業而已ㄇ
還是你有要討論法律類ㄉ
像是 Google 隨便停別人帳號之類的
因為實際上他已經不只是一個場館了
那他是什麼
社交空間
那他是公共空間嗎
我覺得是
我們說公共空間具有不可排他性

顯然FB可以把你隨時踢掉 -> 他不是公共空間
這裡公共空間的定義是什麼
我的定義是 public good
就如同公園一般
那很明顯他跟我們要討論的東西沒什麼關聯
那是經濟學裡面的東西欸
他也是法律上的東西啊
法學從經濟學中引來用ㄉㄟ
不是,非排他性跟我們要討論的東西有什麼關聯
好我們先不要爭他是不是公共空間好了,先讓我思考一下
我3分鐘後回你
我覺得首先是你沒有定義清楚命題ㄅ
是去吹頭髮ㄇ
泡泡麵
老實說沒關聯 我只是用它來證明他不是公共空間而已
我先理一下
我覺得現在最大的爭點在於
FB公司對其平台的治理是否有絕對的權力
@excfergodst 我先確認一個想法
假設今天所有土地都被政府購買並持有
那你覺得政府對上面的所有人民有絕對的權力嗎
否 但我讚同政府有把人民趕出去的權利
為什麼否
need define 絕對
在不侵害生命權及有關身體相關權利的情況
施行任何措施
like 言論管制
人民與政府是特殊關係
不是一般法人對法人的關係
而這個是我們跟 FB 的關係
為什麼
不夠詳細 你沒有說違反了會有什麼後果
他可以把你關起來 FB 不行
FB 只能把你趕出去
假設他可以用超自然的力量讓你沒辦法跟其他人說話
你這個假設不太行喔
Why
好啦 那
把你趕出去
這個可以

不過我先說了 人民x政府 不能跟 我xFB 類比啊
你要說明為什麼不能類比啊
假設那個政府沒辦法關人
唯一他可以做的就是驅逐
這邊不是說了 ==
喔 那我覺得沒問題啊 你又不是沒有其他國家可以去
啊你在那個國家的財產、人際關係呢
我覺得你要舉這個的前提是你可以選擇你要生的國家
畢竟你可以選 FB
但是你不能選國家
我們真的有能選擇要不要用FB的自由ㄇ
‘If you are a young adult or teenager, you can’t live without Facebook’. (Tsjeng,2010)
bill gates 也說過電腦只需要64kb 的 ram 就夠了
這種 KOL 一句話的東西不能拿來作為任何有意義的東西
好啦我還在思考 等我一下
我們先從來
你覺得FB有絕對的權力去決定人們如何使用他的產品?
對ㄅ
原因是你覺得FB Inc.完全擁有FB
什麼叫如何使用它的產品
例如在上面能講哪些話,不能講哪些話
然後你覺得政府不該用強制力去介入他
在她沒有違反任何法律的情況下 是
same as 定型化契約
那我這邊兩個點
1. 我不認為FB Inc. 完全擁有FB
2. 我認為政府可以介入
對於第一點
人們並非只是在使用FB
(雖然定型化不只是法律 還有一些普世道德)
而是在使用「Faceook 平台及其社群」
ㄟ 我不太懂你的區別點再
當人們在使用FB時
用的不只是由程式碼和伺服器所建立出的軟體
還有在上面的社群
所以ㄋ
所以FB並不完全擁有他
擁有跟使用是兩件事情吧
蛤我沒混在一起啊
FB Inc. 擁有這討軟體
你使用這套軟體去跟「社群」社交
你把資料跟模型混在一起了
因為沒有人會想要只使用模型
?? 所以ㄋ
FB 擁有模型
你有資料啊
我只有我的資料,我沒有其他人的資料
但你看得到別人的資料啊
等 所以你認同 FB 擁有這套 model 對ㄅ
Y
那就沒問題了啊 你還有啥問題
???????
現在問題是,那個軟體只是手段,我的目的是去接觸「社群」
而「社群」不歸FB Inc. 所有
我贊同啊 怎麼了
但 FB Inc. 卻透過「軟體」來塑造「社群」的行為
你在討論哪一點
1 還是 2
1
現在全都是 1
先不論這個行為的正當性
這根 1 啥關係
我認為當我們用到「FB」這個詞時,實際上是在同時指涉軟體和社群
你是指其存在於 FB 上的社群嗎
再來 你怎麼使用這個詞是你的問題ㄅ
所以你的 1. 精確來說是 FB Inc. 擁有 Facebook 的軟體著作權+使用權 嗎
「我不認為FB Inc. 完全擁有FB」
請定義 FB
我這裡的FB指的就是軟體與其社群及其社群之產出
我的 FB 是指「Facebook 伺服器端及使用者端的著作權及使用權,加上 EULA 中使用者提供給他的資料」
這個東西有不可分割到他一定要綁在一起講嗎
那我們換個模型嘛
假設 軟體 跟 社群 是分開的
反正我現在只是要先跟你取得在模型上的共識
我覺得可以再精細一點 什麼叫社群
這裡的模型指的是我們如何 model 這些概念
由使用者及其之間的關係所組成
我稱作資料可以ㄅ
不行
使用者是活生生的人
你也是活生生的人
我把你的身分證稱作個人資料也不行嗎
但是我又不是身分證
我這裡說的是使用者及其之間的關係
不是帳號
那就是帳號之間的關係啊
那我們先不管關係,我們先釐清人的部分
我說的是使用者,不是帳號
我說的是帳號
但我說的不是啊
社群又不是由帳號組成的
FB 不跟你的本人產生聯繫啊
他只跟你的帳號產生聯繫啊
準確來說是吧
帳號會跟你產生聯繫啊
實際上在使用FB的是人不是帳號啊
帳號是會自己用FB逆
OK 我們現在有了共識
你 -- 帳號 -- FB -- 帳號 -- 別人
我如果創建一個發文 Bot 呢?
這不是重點啦幹
這是重點啊 他才不care 你後面是誰 他care的是這隻帳號產生啥啊
但是一般人不是bot
你可以有很多隻帳號 也可以用別人帳號
他怎麼準確的知道你是誰?
他不知道 所以他不在乎
實際上那樣做你會被ban
對了嘛 那就被 ban 啊
雖然我不想提實務但是這點我真的很想戳((
是你被 ban 還是你帳號被 ban ??
FB 不 care,但是其他使用者 care
這是另外一件事情
欸不是,FB care 不 care 關我屁事
除了王浩宇之外 都是帳號被 ban 吧
問題是使用帳號的是人啊
的確是關你屁事啊 但我只是用他的角度說給你聽
FB 管不到你的人 只管得到你的帳號
FB透過管理帳號間接管理到你的人啊
以這個 model 來說,他可以管我跟別人說什麼啊
準確地來說 是你的帳號跟別人說了什麼
NNNNNNN
他管了我的帳號跟別人的帳號說了什麼,但同時也管了我跟別人說了什麼
如果你能保證你的帳號完全不被盜 && 你 === 你的帳號的話 OK
我覺得我們有必要先設下一些假設
1. 每個人僅持有一個帳號
2. 每個帳號僅有一人能使用
很柏拉圖 但隨便
欸我有個想法
我們先把名詞定義寫清楚
你的社群定義跟我的不一樣啊
好那我們還是先來處理這塊好了
[photo](media:AgACAgUAAx0CPZbPgAABFIYxXne8qzG4KB8_AAFSLCFFigf7EIliAAKKqTEb5MbAV732_4rkEKBfii8bMwAEAQADAgADbQADPXsFAAEYBA@telegram)
是誰發了這段話
這個假設存在的嗎
大部分情形都是這樣ㄅ
我們現在的 context 有這兩個假設嗎
好 請繼續
^
Yami Odymei
帳號還是人
你如果要證明的話自己打完
我覺得你沒有在證明甚麼或是定義什麼
你只是一直在問別人東西而已
因為我覺得你的言論很反直覺
我只是在嘗試跟你取得共識
在你的 context 中是一個人
我覺得大部分的人都不會覺得社群是由帳號組成的
[ct] 人
看你用什麼角度來看這個東西
ㄛ好那就結束了ㄇ
不然你想要什麼答案?
什麼意思
還是說,我們先不要爭哪個社群的定義才是對的
等到用到這個詞的時候再說
可以
[photo](media:AgACAgUAAx0CPZbPgAABFIZLXne-SSD3N37mrX9JRiigE9yPEDgAAhKqMRvDX7hX1cs4eMPWvb8uLxszAAQBAAMCAANtAAMiggUAARgE@telegram)
我覺得啦 不要用社群這個詞 清楚定義一下 資料是啥就行
我們先不管FB的組成ㄌ 那好有爭議
我們之後就先避免FB這個詞,或是在使用這個詞的時候定義他,而每次的定義可以不一樣
但是只有相同定義才在指涉相同概念
可ㄇ
好那我們先繼續
但是如果你不 define 就不能討論 1.
除非你想要先 2.
先拋掉1
我先講一些 meta 的
我希望這份討論能夠被完整地保存
感覺對論壇會有用
我認為人們使用軟體的目的是為了透過其接觸社群
而公司僅擁有軟體,不擁有社群
但公司藉由軟體限制了我和社群的互動模式
我認為這個限制需要被管制
這樣
ㄟ 這個只能說這套軟體不好用而已吧
這個限制實質上會造成什麼影響嗎
like 言論管制
你可能不能在FB上說習主席壞壞
喔好 那又怎麼樣 又不是沒有其他的軟體可以用了
好,我的論點就在這邊
我認為你可能沒有辦法透過其他軟體接觸到該社群
[sticker](media:AAMCBQADHQI9ls-AAAEUhmVed8C_hQv9H54nwXkzmKB-w0qgKwACNgEAAnUgjhwhRqv18FTfsyqrAjMABAEAB20AA8QqAAIYBA@telegram)
那個是該社群的問題吧 沒有提供多元的管道供使用者交流
有什麼社群是只能在 FB 上 不能在其他社交平台的嗎
那假設那個社群不是一個具體的社群呢?
例如 我的人際網
之類的
換句話說
有任何法律保障你一定能接觸到該社群嗎?
那就是你的朋友只在 FB 上面
算是你朋友的問題吧
我以為在做這類討論的時候我們不能把現有法律拿來當作任何依據
那我舉個類比好了
就像楓之谷網友一樣,楓之谷倒了的話,他有必要為
1. 楓之谷的本體是遊戲,不是社交
2. 倒了是例外情況,不可抗力
你比較適合的比喻應該是楓之谷把我ban了ㄅ
好其實我覺得遊戲也不能亂ban人
我也可以說 FB 的主體是開心農場啊
我先收回這論點
倒了是另外情況
然後我覺得有社交成分在的遊戲照樣不能亂ban人
好 你因為說了幹 被 ban 了
EULA 裡面有說玩家不得口出穢言
那這樣楓之谷同樣也不需要為了你沒有辦法打怪而作出補償吧
永banㄇ
我現在沒有在討論補償問題
我認為不行,不符比例原則
他可以ban三天就好ㄅ
那是你心中的比例原則吧
楓之谷覺得這很嚴重
那是他覺得
: (
那這個限制需要任何管制嗎
好我們先回到這個,我想恢復我的這個論點
ㄅ歉我可能有點善變
需要,我覺得他至少要有救濟管道
好 他有救濟管道
你可以寫信望解 ban
那我覺得還可以啊
那換我舉例
假設造樣是楓之谷
那為啥 fb ban 你救不行
我沒有覺得FB ban我不行,而是需要被管制
fb 也有救濟管道 他也同樣可以發信望解 ban
但是你在上面講了香港加油
然後你被 ban 了
啊不是我現在又不是在討論罵髒話的問題,我們現在不是在討論是不是該管制ㄇ
那我會罵垃圾黑橘 然後尋求消保官的救濟
塔拉
什麼出現了
第三方
在這裡是政府
如果我有花錢的話
沒有花錢的話我會上巴哈罵一罵就完了
那是因為我在用第三方的東西
如果我在 paypal 除值 gash 的話我就會叫 paypal 把錢吐給我
我覺得還是因為這個
楓之谷本質是個遊戲,而非社交平台
可 回到 fb
我認為FB實質上有接近壟斷的地位
暫時同意
欸我想先暫時跳過這些咚咚,直接去戳核心
我覺得 我和你對於「自由」的定義不同
我認為自由是一條連續光譜,任何讓我在做出選擇時需要顧慮的都一定程度妨害了我的自由
看你是指什麼自由
但是你認為只有透過政府的強制力來限制才算妨害自由
在你選擇要吃什麼的時候
體脂肪算是妨礙了你的自由嗎
但是他是不可避免的妨礙
請告他
我認為他的妨礙是合法的
在你選擇要吃什麼的時候
巷口老闆說我不想賣給你算是妨礙了你的自由嗎
那他要負責嗎
在你選擇你吃什麼的時候
因為上次在金拱門喊了台灣獨立雃被禁止入內
算是妨礙了你的自由嗎 他要負責嗎

我個人是覺得他要負責啦
然後我現在只是在談自由的定義
我沒有在談別人要不要負責
依據是?
我只是直覺覺得他要負責
然後我現在真的沒有要跟你談誰該負責
那妳要談啥
我現在只是在論述自由的定義
然後接著就是
你覺得我覺得我有對於要不要使用FB的完全的自由
我覺得我沒有
理由在
因為我其他朋友都在用FB
如果我做出「不用FB」的選擇,我勢必得面臨和那些朋友脫節的損失
你的前題是錯的話 後面也不會對啊
什麼前提
自由
不是啊 這就只是我覺得的自由的定義和你覺得的不一樣啊
那個問題是你的朋友的吧 不是FB 的吧
我現在沒有要做任何歸咎責任的動作
我只是在討論我有沒有選擇不用FB的自由
那我舉個例子吧

高三畢業 朋友都去了台大
因為朋友都在台大 所以我也要去台大

請問你有沒有選擇不去台大的自由
我沒有選擇不去台大的完全的自由
更正 請問你有沒有選擇大學的自由
爸媽說隨便選 學費全幫你出
很明顯就是有ㄅ
我需要顧慮什麼嗎
如果你是指這種自由的話 政府沒有保障這件事
政府有保障一定程度的自由
沒有保障到你指的那樣
我前面說了
自由是一條光譜
好如果用這個來比喻的話 政府只會確保你的光譜上還有東西可以選
你的意思是
「政府只會確保你還有東西可以選」
這樣ㄇ
對 我不懂你的光譜指的是啥
奇怪ㄉ比喻
最左邊是完全的自由
最右邊是完全不自由
這樣可理解ㄇ
我覺得啦 你到底要談啥 你先說清楚
有沒有法律 沒有梅政府
我現在只是在論述我對於自由的定義
阿你不是要直戳核心
怎麼現在還在這
實際上我是想說
你以我們可以選擇要不要用FB來立論
但是我覺得這不成立
這個就是你的核心嗎
你要談現實還是談理想
談理想的話到多理想
實際上最關鍵的爭點就在這,你只是沒發覺而已r
我早就發覺ㄌ 而且我早就講過一輪ㄌ
你才沒有發覺 你要不要的自由背後那個根本不成立ㄋ
所以我上面就說 前提是錯ㄉ結論也不會是對ㄉ吼
你先看一下這個 我想睡了
你真的沒戰力ㄟ
現在他媽的四點半欸
打嘴砲哪有分時間的啦
[sticker](media:AAMCBQADHQI9ls-AAAEUhuhed8rzCLHa_Ps8qBWJWh9pprco-gACwgADgLoLCuyYSxjymH40FA3BMgAEAQAHbQADsQYAAhgE@telegram)
我講直接一點
你批評我對自由的定義是錯的 這根本不成立
1. 自由的定義在學術上沒有絕對的共識
2. 我的那個定義在學術上還滿常出現的
而且在討論的時候不停的亂丟問題 讓人很累
我說的亂丟問題不是質疑 而是我單純在討論A 你偏要丟BC進來
我也覺得你一直丟問題很煩
我只是在說自由的定義你就硬要問我誰該負責嗎,政府有沒有保障
@excfergodst 你啥時也要拉
像這邊
沒需求
🤨
因為你那對於社群的定義真的很反直覺的
我只能透過丟問題來猜測你是怎麼想的
1我同意在沒有絕對的共識 但是有普遍的共識
[photo](media:AgACAgIAAx0CPZbPgAABFIb3XnfMH7YwWt5HmINT4WBLDJWbA-EAAsOsMRtYDsFLP0eQ7lXAt5PFY8EPAAQBAAMCAANtAAMv6gUAARgE@telegram)
我看他至少說了三次 floor
然後回了一個 flood?
學術上普遍共識就是我的那套 不信你去翻
我就被他封鎖ㄌ
供三小ww
還在追這串阿
又是他的好朋友
[sticker](media:AAMCAgADHQI9ls-AAAEUhv9ed8xNYpBpxoXkBu3ZlHLNnuZZPwAC3wMAAonq5Qe39AcW5CJeODVvuQ8ABAEAB3MAA-UWAAIYBA@telegram)
這又是誰
我只是看他跳出來 我還以為是什麼奇妙我不懂的東西
隨便ㄋ 你可以拿理論出來
但不是有學術背書就是合理的啊
結果來個問句就被封鎖ㄌ
根本沒看懂吵的脈絡 現在在那邊倚老賣老的傢伙
而且我沒有說你的定義錯,我只是說我對他的定義是怎樣
TCP floor 是幾樓
真的超玻璃心欸
糾正一下錯字都不行
被覺得沒大沒小 是 1450 ㄌ
都不尊重長輩
他的友軍還有其他人ㄇ
Bob Cheng
所以我建議ㄋ 打嘴砲的時候盡量打長一點 不會被打斷也不會被拉走
可惡 我看不到他後續的垃圾文ㄌ
QQ
我沒有加那個社團ㄟ 現在加來得及嗎
可以啊
啊不過就是垃圾文 一點營養都沒有
韓粉崩潰到現在
反正就是你說我的定義是錯的 我覺得這批評很荒謬啦
對於沒有明確定義的詞的定義,只能夠說好不好,不能說對錯
而且這個好不好是以是否方便討論來看的
另外名詞定義這種東西本來就有任意性只要beta reduction後是你要表達的意思就好了
但是你在談那個詞到底是啥ㄟ
我覺得 我和你對於「自由」的定義不同
我認為自由是一條連續光譜,任何讓我在做出選擇時需要顧慮的都一定程度妨害了我的自由
我有說你的定義有錯ㄇ
如果你連名詞都沒有取得共識的話你要怎麼進行接下來的討論
我在嘗試但是你直接戳說我的定義是錯的啊
這樣要怎麼共識
我說前提是錯的 後面也不會成立
而我指的共識是指定義上的共識啊 當然可以說你錯啊??
??
算了晚安
這句話的反義詞就是跟你說
在你還沒討論完前提之前 不要去戳接下來的東西啊
那我們連自由這個前提都沒有討論完 是要怎麼去討論選擇的自由
然後去戳接下來的東西 就一直怪我怎麼亂丟問題
??
我覺得只有兩個人很難討論ㄌㄚ
等人多點再說
老實說這裡會想討論的大概只會有我們兩個 頂多加上 3131212
還有那位香港朋朋
可是我在睡覺
我只會 VHDL
@Neo_Chen 不知道是寫哪種
我的verilog是寫的不怎麼樣
Verilog 這麼乾淨嗎 🤔
SystemVerilog 更好用🤔
我寫的 VHDL 很長
[sticker](media:AAMCBQADHQI9ls-AAAEUhzReeD6L4YYWVum5UmyxzBIgFgrANAACMAEAAlZlTA7U4BNteuJw_nUh2zIABAEAB20AA3oAAxgE@telegram)
寫 vhdl 的很少了吧
verilog 或 SystemVerilog 是 de facto standard 🤔
笑死
D對阿
好像還有插件可以直接 assign 整個[0:7]這種
預設要bit by bit的樣子
我寫 Verilog
到底為什麼要多開程式才能感應,崩潰
++
等著看閘門前卡一堆人在開app
因為是垃圾
dante
DMC5 detected
shut up deadweight
各位好 我想請問環保小尖兵
是鐵鋁罐還是鋁箔包比較環保ㄚ?
我覺得是前者
後者沒塑膠吸管是要喝個懶叫
都不環保吧
我覺得不一定
鐵鋁罐回收的方法是直接溶掉吧
所以那些能量也要算進去ㄚ
鋁箔包是紙漿鋁塑分離再利用
這個耗費的能量不輸前者ㄅ
所以我說ㄅ一定
我覺得新鮮屋吧
鐵鋁,燒掉又是新的原料了
反正你融礦也是要花能量
唉不對,還有化學的方式
鋁只能靠電解
所以是哪一個
好難選
不過我選鐵鋁
多一點
鐵鋁回收價比較高
能量的來源有環保的可能性
廢料的話很難處理吧
就經濟效益來說
通常直接燒媒加熱吧(?
其實我不知道現在怎麼煉鐵啦
[sticker](media:AAMCAgADHQI9ls-AAAEUh11eeJ3rfFN1dpNGmsd18gI4azWJcwACTwUAAutuoBAAAQspAu614DV8Q0sNAAQBAAdtAAMqmgACGAQ@telegram)
都用最經濟考慮
當然是賣給中國當沒有啊
鐵鋁比較省啊
[photo](media:AgACAgUAAx0CPZbPgAABFIdgXnievDArI9TntMnZkp-mTDb7q_kAAuqpMRtJhMFXHSrhwnTFmY25iG9qdAADAQADAgADbQADwsIBAAEYBA@telegram)
[photo](media:AgACAgUAAx0CPZbPgAABFIdhXnie1Z2X3TzDpWdbMlrkmKnBAAFiAALrqTEbSYTBV3BJfy9l9tASRC0bMwAEAQADAgADbQADHX0FAAEYBA@telegram)
Yes
搞定了
笑死
剛剛忘記碼
反正還有帳號密碼
performance ?
bench 一下啊
哇靠都5點了
你們還能聊
0457am ==
?
這三小新聞
...
[sticker](media:AAMCBQADHQI9ls-AAAEUh3FeeMlmIvIa3wkPC3gsvJYYQ2N5cgACgwADaoJzDKd5i6ljAZm9vaAkMwAEAQAHbQAD93kAAhgE@telegram)
這果然是中國媒體
siu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