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柯基卡bug好歹能換隊伍,現在莫名連隊伍都不能換了
要是他說會寫,你會發現你寧願他不要寫,寫出來會像災難
對啊,他又不像我還要先關機先拔線先拆鐵架又要重新上滿機器和重新走線走電源
機櫃之間空間小 Server 紙箱又她媽大
超級難處理空間
你需要付出 15000 台幣換取這台 Cisco 交換機
不是,沒感受到他的高級,好歹也盛裝好一點的容器,你直接整鍋出來真的很不蘇胡
妹妹當天就看我炒菜,她也跑去下廚,後來隔天還看到跟我同一個手法的餐色,真的很吃醋耶www
她原本就會www只是平常我沒下廚她也就懶了,這次會這麼積極比較像是想表達自己的不滿,不爽哥哥要被別的女人拐走了
如果app store開放了 則microsoft store和playstation store都要開放
蘋果就是一個俱樂部 谷歌也是一個俱樂部 你就爲什麼一定要去蘋果的垃圾俱樂部呢
現在有只能用microsoft store,不能自己下載程式的作業系統嗎?
符合壟斷前提是有足夠市場規模啊
不然個人製作都要算壟斷了 🌚
哪裡符合了 steam怎麼個壟斷法 你要說walmart/costco都算壟斷?
是說允許你用他家流量他家資源,遊戲自己出去賣還不抽你成,根本佛心了好不
有阿,不抽成的管道,你拿來類比的steam有,appstore有嗎?
個人憑證,有apple帳號就能用,但期限很短只能測試用
但我沒有把steam和app store類比 所以你問這個沒有什麼意思
iOS上「只有」付錢給蘋果才能分發程式,而且iOS用戶沒辦法無視
steam是開放平臺 app store是封閉平臺 用來比較怎麼可能
而且steam的市佔率很高 ios的市佔率只有1/4
不盡然
再說遊戲機跟手機本質已經完全不同了
遊戲機還不算必需品
但手機可議
而iOS/Android有沒有可替代性也是個問題
平台上的App又算不算一個整體經濟市場是另一個問題
window store 在 window 10 s 也是 100%
這說法要先確定ios(or iDevice?)本身能不能算一個”市場”
只要他是市場,appstore就是壟斷阿,不是就不是
算的話App Store確實壟斷
不算的話就不成立
就看你有沒有辦法說服法官認定他是
所以你的意思是我能說 Apple 壟斷讓我不能裝 Windows 嗎
EULA不算啥啊 反斯托拉難道簽了契約就不成立了喔
反正能不能贏看他們是不是認真告就是
有時候只是拿這來煩Apple而已 🌚
不過蘋果現在的手機市佔 🤔
有點擔心能不能算得上市場 🌚
EULA - End-User License Agreement
Law 需要一堆垃圾人到立法院類似的地方去做制式的制定法律程序才能成立一條法律啊
EULA 基本上就是我說的算,你不同意你可以不爽用
你同意了也不代表你得全盤接受,因為它可能有與現實法律衝突的地方
但我依舊只想說 app store並沒有構成反競爭行爲 因爲是自己平臺自己管
或者我再說清楚 apple自己打造了一個小帝國 而這小帝國裡卻只有一個市場限定你只能用那個市場買賣 結果被人嗆聲
就像是論文 你會看introduction/abstract嗎 當然是看正文
不 蘋果稅是後發問題 真正本質是「蘋果藐視反壟斷法,100% 壟斷 iOS 應用的銷售,不允許 iPhone 和 iPad 使用者通過第三方下載 iOS 平台上的應用」
我都先看 intro 和 abstract 欸,快速判讀這篇論文是真的有價值還是廢文
abstract then conclusion then drop ((
阿 不過 假設確實是在談及蘋果稅 就是蘋果稅也可以改口風說是使用蘋果服務的附加費阿
兜回去之前所提及遊戲機 那爲什麼沒有人婊microsoft稅sony稅
喔你們在講不同的兩件事啦
一個是封閉/壟斷的問題
一個是收太多的問題
相關但不全然相等
付費但不過蘋果,而且買的是APP內的東西而不是實體物品
喔喔好像有 不過好像大家都用 account 躲掉ㄌ
case by case 你要討論 Apple 就給我好好討論它
e.g. 你用了 Steam 的 iOS app 要買遊戲,你唯一管道就是透過 apple 的 in-app 內購
你的舉例就只是一個 「steam😂 」
一個完整的論述都沒有 是要辯啥
啊,後來好像不是法律問題,好像又是蘋果稅和出版社槓上的問題
喔 你們說的是書商的成本阿
我以為是 Google 的成本
那可是為啥動漫通常是買地區+網路代理權
書本就是分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