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n2019@tg says to 電訊台
多年來華為一而再盜竊企業知識產權,華爾街日報記者更以「惡名昭彰」來形容華為。在美國最早一宗的盜竊技術訴訟是2003年1月,當時科技巨頭Cisco控告華為抄襲其路由器軟件及使用手冊,企業法律顧問Mark Chandler更飛到深圳跟任正非對質,而任只以「巧合」來回應。最後案件華為敗訴,華為承認抄襲了部分Cisco的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