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一項 MPEG-4 Visual 專利已到期 (★ 168 分)
MPEG-4 是由動態影像專家小組(Moving Picture Experts Group, MPEG)制定的多媒體標準;其中 MPEG-4 Part 2 的最後一項已知專利,於 2026 年 7 月 19 日在巴西到期。美國與歐盟相關專利早已在近年陸續失效,僅剩巴西專利 BRPI0109962B1「隨時間連續影像的影像資料儲存與處理方法」仍然有效。VIA Licensing Alliance 已確認,這是最後一項 MPEG-4 Visual 專利,意味著這套廣泛使用的視訊技術終於不再受到這項專利限制。
討論中首先有人指出,MPEG-4 Part 2 所對應的主要是 MPEG-4 ASP(Advanced Simple Profile),也就是 Xvid 與 DivX 等早期視訊編碼格式,而不是常被混淆的 H.264/MPEG-4 AVC。這項區分很重要:最後一項 MPEG-4 Part 2 專利到期,並不代表 H.264、H.265 或 H.266 的所有專利也同時失效;有人補充,該巴西專利曾被 VIA Licensing 列為多個 MPEG 視訊標準的必要專利,包括 AVC/H.264、HEVC/H.265、VVC/H.266,以及 SMPTE 制定的 VC-1。
不少讀者期待專利障礙消失後,開放原始碼專案能更放心地加入 MPEG-4 編碼功能,也有人以 Xvid、DivX 在 DVD 播放器與早期網路影音中的普及,回顧這項格式的歷史地位。不過,討論也提醒 H.264 仍會有很長的使用週期:它具備廣泛的硬體與軟體支援,編碼和解碼所需的計算量相對低,畫質對多數用途也已足夠,因此即使 H.265、H.266 與 AV1 能以較高壓縮效率節省頻寬,舊格式仍可能長期作為相容性備援。
讀者同時指出,H.264 的專利不會因這次 MPEG-4 Part 2 到期而立即全部解除,部分專利可能要到 2030 年左右才在全球範圍內失效,且不同設定檔(profile)與更新版本的期限各異。相較之下,AV1 被視為較少受到專利主張影響的新格式,但其編碼與解碼複雜度、硬體加速普及度,以及同時維護多種格式的成本,仍會影響實際採用速度;整體而言,這次到期是開放影音生態的重要進展,卻不會立刻改變現有視訊格式的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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