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肥貓愛吃鮭魚(大誤) (fat tabby cat) says to Ubuntu 台灣社群
這也是我最近寫論文研究問題遇到的兩難,你說專有軟體商侵犯隱私權/放廣告不好?或許道德上覺得不好,可是你其實是有選擇使用像Ubuntu這樣的開源套件。你討厭YouTube,其實可以像我一樣把影片放在人家架的peertube上;你討厭LINE,也可以用Telegram或Slack,也其實不是所有人都拉著你用。 當然這在學理上,或多或少有市場失靈(自然獨占)的問題,可是到底能否透過實務來解決?(就像你討厭微軟/Adobe收租金,那你可以改用GIMP/Inkscape/LibreOffice)。如果透過實務的努力就能解決,在學術上我們就不會認為那是重要的問題,除非他有特殊的理論意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