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gentCC@tg says to 電訊台
其實我支持,話晒入緊人地既Group. 即係入左去一間免費既餐廳到,人地有些規矩,禮貌上都應該遵守。如果你覺得規矩太離譜,可以選擇離開,去另外一些Group,或自己開Group. 而所謂100條Log,點都要寫一些實際既Rule出黎,唔寫又話無Rule無得遵守,寫左又會比人話執行得嚴/唔夠嚴。 的確無可能滿足晒所有人,只能取其平衡。 群主容許講題外話,但唔想太過份姐,佢都難做的,佢想有多點真係關於電訊既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