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羈押與否是法院的職權不是被告可不可以拋棄自由的問題;2 受刑人可以自己不去聲請假釋, 沒有獲准之前沒有拋棄的問題, 如果已經通過了假釋獄方應該要執行,應該也不是受刑人能夠拋棄與否的事;3 沒有提出告訴之前沒有什麼保留或放棄的事情, 提出告訴後可以撤回;4 量刑和羈押都是法院要依法決定的 也沒有什麼放不放棄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