掏道人 ฅ՞•ﻌ•՞ฅ says to 修真•聊天•群
妨礙婚姻及家庭罪之外,還有一條叫通姦罪,兩條不一樣 《中華民國刑法》第239條規定:「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所謂通姦係指婚姻關係外男女雙方意思和致之姦淫行為,又稱和姦,所以別於強姦(最高法院17年第10月13日決議)。 依照目前法律解釋,同性性行為不構成通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