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py368 says to Happy Web Developer判決書(過勞花費估價部分): 工資 伊事發前6個月平均工資為新臺幣(下同)47769元,年工資 為573228元(47769 12),伊為53年11月25日生,職災發 生時104 年2 月5 日至法定退休年齡65歲,尚有14年9 月, 依霍夫曼式計算法扣除中間利息,應為6457019元。 看護費 104年2月5日至6月19日雇用每日看護,合計225350元。同年 6月12日以後雇用外籍看護,每月薪資28217元,年薪資為33 8604元(28217 12),伊餘命為30.21 年,依霍夫曼式計 算法扣除中間利息,應為6336403元。 交通費 伊事發後每周須搭計程車至各醫療院所醫療復健,致每月平 均增加2665元,年增加31980元(266512),伊餘命為30. 21年,依霍夫曼式計算法扣除中間利息,應為598452元。at Wed, Dec 27, 2017 9:51 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