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york507@tg says to Ow< [MSFW]
第 二 十 五 條 香 港 居 民 在 法 律 面 前 一 律 平 等 。 第 二 十 六 條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永 久 性 居 民 依 法 享 有 選 舉 權 和 被 選 舉 權 。 第 二 十 七 條 香 港 居 民 享 有 言 論 、 新 聞 、 出 版 的 自 由 , 結 社 、 集 會 、 遊 行 、 示 威 的 自 由 , 組 織 和 參 加 工 會 、 罷 工 的 權 利 和 自 由 。 第 二 十 八 條 香 港 居 民 的 人 身 自 由 不 受 侵 犯 。 香 港 居 民 不 受 任 意 或 非 法 逮 捕 、 拘 留 、 監 禁 。 禁 止 任 意 或 非 法 搜 查 居 民 的 身 體 、 剝 奪 或 限 制 居 民 的 人 身 自 由 。 禁 止 對 居 民 施 行 酷 刑 、 任 意 或 非 法 剝 奪 居 民 的 生 命 。 第 二 十 九 條 香 港 居 民 的 住 宅 和 其 他 房 屋 不 受 侵 犯 。 禁 止 任 意 或 非 法 搜 查 、 侵 入 居 民 的 住 宅 和 其 他 房 屋 。 第 三 十 條 香 港 居 民 的 通 訊 自 由 和 通 訊 秘 密 受 法 律 的 保 護 。 除 因 公 共 安 全 和 追 查 刑 事 犯 罪 的 需 要 , 由 有 關 機 關 依 照 法 律 程 序 對 通 訊 進 行 檢 查 外 , 任 何 部 門 或 個 人 不 得 以 任 何 理 由 侵 犯 居 民 的 通 訊 自 由 和 通 訊 秘 密 。 第 三 十 一 條 香 港 居 民 有 在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境 內 遷 徙 的 自 由 , 有 移 居 其 他 ??家 和 地 區 的 自 由 。 香 港 居 民 有 旅 行 和 出 入 境 的 自 由 。 有 效 旅 行 證 件 的 持 有 人 , 除 非 受 到 法 律 制 止 , 可 自 由 離 開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 無 需 特 別 批 准 。 第 三 十 二 條 香 港 居 民 有 信 仰 的 自 由 。 香 港 居 民 有 宗 教 信 仰 的 自 由 , 有 公 開 傳 教 和 舉 行 、 參 加 宗 教 活 動 的 自 由 。 第 三 十 三 條 香 港 居 民 有 選 擇 職 業 的 自 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