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花蛇舌君 says to 修真•聊天•群難到我要去翻藥事法規嗎? 算了,我懶得翻(雖然會考) 台灣法律上, 【處方藥】只能在「醫學雜誌」打廣告(只能打廣告給醫療相關從業人員看。 【指示藥、OTC】可以電視廣告等,但是但是只能寫「仿單」上面有說的東西,並且,廣告內容需要經過相關機關審核(這會考,但我忘了)才能廣告。 至於你說的,藥物贈與(販賣絕對違法),有沒有違法,我真的忘了。 但說真的,就算違法又如何?這種贈與根本難抓。 像是: A:「抱歉,這幾天一直咳嗽,有些虛弱,沒精力跟你聊天。」 B:「感冒?我這邊有上個月看醫生拿到的藥,沒吃完,很有效,藥不要試試?」 A:「好阿,我現在很累,不想去看醫生,你把她給我,我試試。」at Sun, Jul 9, 2017 7:27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