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說,大法官認為民法現行規定,不允許相同性別的人結婚,是違憲的。而直接適用民法,或者是特別法,大法官認為這是立法院的職責,因此大法官要求立法院,最遲在兩年內完成相關法律規定的修正或制定,如果超過期限還沒完成,對於相同性別的婚姻關係,就直接適用民法現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