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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警察執勤全面行動化,手機成敏捷辦案必需品

摘要:
警政署現在已經開始在全臺灣各地警務單位廣推M-Police使用,截至現今,全臺灣近7萬名警力,總共配發了超過1.6萬支的警用行動載具。

蘇清偉表示,最初想要推動M-Police的目的,「為了第一線員警有充分資訊可以解決問題」,例如,臨檢、盤查作業時,能夠確認該盤查對象的名字、車主身分等資訊。

而M-Police其中一個加速員警勤值工作效率的特色,就是臉部辨識功能。蘇清偉表示,目前警政署是導入NEC的人臉辨識解決方案,當員警開啟該App的相片辨識功能後,M-Police會自動介接後端的臉部辨識系統,「會利用現場員警拍攝的相片,產生一組特徵值。」蘇清偉表示,當現場員警完成拍照後,相片會回傳後端系統,進行辨識,比對該照片產生的特徵值是否與既有資料相同,若符合,即可判定該對象的身分。

然而,由於搭載M-Police的行動載具可以查詢各種隱私訊,在管理、使用上也必須格外謹慎。為了強化該App的資安強度,從應用程式一開始的設計,就必須注意各項細節。蘇清偉表示,當App開發新版本後,資訊單位也會進行滲透測試、安全漏洞檢測。同時,該裝置的作業系統版本也必須搭配廠商的發布步調,盡量更新至最新版本。

為了確保連線安全,此載具也只能透過內部網路連線。蘇清偉表示,警政署與中華電信合作,建立私有網路架構,「想在途中攔截這些數據相當困難」。

當載具遺失時,設備管理員可至連線至後端平臺將載具列為黑名單,遠端鎖定該裝置,或自動將載具程式資料刪除,「讓該手機變成無法使用的空機。」同時,利用定位功能也可以尋找該裝置遺失的位址。

每位員警的存取行為都會留下Log紀錄,避免有部分員警濫權使用該裝置,「每個人都有專屬的使用紀錄」,警政署會不定期的稽核員警使用紀錄。他表示,過去也有發生公器私用的狀況,因此,警政署也訂出一套管理方案,如果出現無故查詢民眾個人資料等不當使用行為,亦有相關資訊安全管理規定可以進行懲處,「如調職、行政處罰,嚴重者也會移送法辦。」

引用來源:
https://www.ithome.com.tw/article/117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