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mp to...
redirecting...

Log for YSITD

問,資訊法的報告,寫 COVID-19 的隱私權問題 和 31t.tw 背後的網路治理與國家安全 哪個比較適合
31t.tw 是啥
隨便 tag @koru1130
我以為他被停止解析了
[photo](media:AgACAgUAAx0CPZbPgAABFRitXvdu2RX3nqY-3RkMReg5AAFWhot2AAIVqzEbdzDBV2PZqUwoFfLepfNqanQAAwEAAwIAA20AA9FGBgABGgQ@telegram)
之前政府以國安問題要求 TWNIC 註銷中國對台宣傳的網站
他現在長這樣
++
看來是被 release 了
資訊法是什麼ㄚ
資訊相關的法律
給ㄍ課程介紹
@s3131212 @koru1130 問個問題
@s3131212 @koru1130 問個問題
有沒有個function
ji3
能產出一組隨機在台灣本島範圍內的座標
自己寫啦
[sticker](media:AAMCAQADHQI9ls-AAAEVGLpe92_zRwaDMDsaikdmI-pECjDBoAACHAAD_PIgA6IwN8eqdqNSa7TnLwAEAQAHbQAD9QEAAhoE@telegram)
數學上存在
我就想問有沒有一個function可以做到
你的問題如果只是這樣的話

((
怎麼做比較好
你有要求機率散佈要怎樣ㄇ
沒有
是我的話會寫後者
為啥
這什麼酷爆的東西
之前有遇到類似的需求所以查過 XD
is TWN consider as a region?
let fn = ()=>(25.0664615, 121.5549009)
寫好了
((
好酷喔
所以確切來說我要怎麼用
過比較久了
資料大概比較多
我就爛
而且 31t.tw 你可以有「後見之明」
COVID-19 不行
COVID-19 正在論文大爆發比知道ㄇ
他還沒過
我知道
我都有在看那些論文
法學也有喔?
鬥快抓藥出來的
終於,經過了兩年 CS 論文全都是 ML CV 之後,有其他東西了
法政相關的論文最近也被 COVID-19 淹沒
這麼酷
大數據搜藥庫
@s3131212 有多少人要交這份報告
一堆阿,大家都在幹瞧各國的防疫措施是微法的
COVID-19 你要考慮撞題
30
一定幹你娘撞爆
可能我們的大法學家覺得一直看到 COVID-19 很煩之類的
[sticker](media:AAMCBQADHQI9ls-AAAEVGOVe93F5BYQuvUGCzZig0_dEDL_WHAACFwAD6c9iCIA3Ko-y5vsWTyC-MgAEAQAHbQADeyQAAhoE@telegram)
買東西聽到人家問:土城在哪?
板橋在過去一點
他聞好多喔
我先來,再啦幹
我人在永和聽到土城在哪瞬間笑出來
我都在看這些 🤔
改ㄌla
我醫學白痴,只好去看低能兒才會讀的法學
但是也有可能他對 COVID-19 真的很有興趣
當個盡責的恐龍
他版上真的一堆 COVID-19 相關的文
問題在於我不知道他對於 31t tw 的立場
反對,我猜啦
你知道的,寫報告這種東西,立場對了先贏一半
我也猜反對
剛剛原本想去翻他 FB 考古,但他的廢文真的太多了
有違法疑慮的東西通通猜他的立場是反對
欸他跟資訊領域的關係是什麼啊
網路治理
喔喔
[photo](media:AgACAgUAAx0CPZbPgAABFRj6XvdzOQkY0ud6aFNQIDyceE7M3YEAAharMRt3MMFXqeyxIjwCeh3bex1rdAADAQADAgADbQAD4LwCAAEaBA@telegram)
shapefile讀不進來
我就說我討厭 Python
啊那你對 31t.tw 的立場是啥
Python 能吃嗎
[sticker](media:AAMCBQADHQI9ls-AAAEVGQABXvdzfZ8ytMbWapxVrLhiT82sO80AAjcAAxP8mjJq7ZtCDglgE3sNP2t0AAMBAAdtAANxXAACGgQ@telegram)
然後現在的 31t.tw 到底是什麼ㄚ
耍廢了幾個月,最熟悉的Java 好像也忘了怎寫
[sticker](media:AAMCBQADHQI9ls-AAAEVGQNe93PQjc6QWmjhVg7zZLs9322KVAACIAIAAnUgjhzA036T7Fm8pscHJjMABAEAB20AA6c5AAIaBA@telegram)
可以跟我解釋一下為什麼這個要用big5解嗎
反對以國安之名拿下來阿
那你覺得要用什麼之名
太酷了吧
我覺得不該拿下來
我那時讀沒有遇到這問題欸 QQ
他根本不是文字檔ㄅ
為什麼ㄚ
拿下來能幹麻,網路沒有國界,國台辦還有其他不同 tld 的 domain 放一樣的東西,想看還是看得到阿
所以簡單來說,這次舉動的結果就是,沒有減少任何威脅,還創下了網路治理非常糟糕的前例
然後作秀給大家看,大家都覺得政府好棒,我們要共同抵禦外敵
呵呵
法治什麼的不重要,把中共以及他的同路人們解決掉比較重要。
欸所以有違法ㄇ
因為你用py2吧
沒,那時我用R (?
randint好像ran不到QQ
一定要用uniform然後再去篩喔
尼在幹嘛
我看不出整個流程哪裡合法
記得改他預設的 parameter (?
欸是說我突然想到一個問題
類似這種的情況
但沒關係啦,解決中共同路人比較重要,在乎法治的都是恐龍
要怎麼把這件事送入司法程序
沒有 我覺得是shape file爛掉
[photo](media:AgACAgUAAx0CPZbPgAABFRkeXvd3qBwOXF63zjJgCej_92cy1E0AAhirMRt3MMFXICKShfAvaXcUaMBqdAADAQADAgADbQAD2EYEAAEaBA@telegram)
while True:
p = 隨機點
if p 在某個範圍
return p
他跟我說這堆都不在台灣裡面
所以 在台灣宣揚中國多棒我們應該要統一 哪裡違法了嗎
不是啦我是問另外的問題= =
假設政府在行政程序上違法
喔喔,你是說政府喔
對啦幹
要受影響的人 aka 國台辦 去申請行政救濟
歐陸法系基本上對於行政救濟非常消極
靠邀
他是lat lon
我是覺得這樣糟透了啦
邪魔歪道
你是說歐陸法系這樣玩ㄇ
窩也覺得糟透ㄌ
喔對沒錯(?)
我有嘗試去讀過他背後的原因,但實在不是很能參透
++
你是說歐陸法系ㄇ
Y
行列
背後的原因是啥
就,為什麼行政救濟這麼麻煩
阿就看不懂阿
那你覺得要改成這樣
[sticker](media:AAMCBQADHQI9ls-AAAEVGTpe93hgemJ_JU_xf3nBvQlXwXrYswACagEAAu4RlQxjz-WgfDcn-fSWJDMABAEAB20AA5JtAAIaBA@telegram)
就像是垃圾政策基本上也無解
我說不對就不對
就 我個人是覺得我們的孫姓朋朋都弄了個監察院
為啥不順便給他們提起訴訟的權力
還沒讓蘿莉控合法化
>:(
政治學 101
可以亂告
很麻煩
不過其實我沒有看得很懂弄監察院,以及不要監察院,的原因
所以為啥是 101
++
監察院很廢欸
有跟沒有一樣的存在
訴訟是要有人權益受到侵害,然後出來靠北
或是我們足以相信這件事情對於當事人的權益侵害夠大,所以國家幫你靠北(公訴)
但我看不出來行政院的垃圾政策會如何影響監察院
「訴訟是要有人權益受到侵害
你這就已經預設好了啊
所以成立他的原因是什麼,那現在不要他的原因又是什麼 QQ
....................................................
因為有跟沒有一樣 所以要或不要好像都沒差
好你先講
你很像是在跟我靠北 1+1 = 2 是預設好的,如果把這個公理拿掉 1+1 就可以 = 3 了阿。
如果只是有跟沒有一樣的話,我相信有很多行政部門都是,為啥要特別針對監察院,因為他最高嗎(?
我猜想他理應有什麼負面效果,但我不知道
因為他最礙眼r
掛高高的在那邊(?)
1+1=2 是因為 *不知道為什麼好像是宇宙的真理* 啊
像是 NCC 這種東西如果不出風頭的話
其實很低調 也不會有人發現
還是你要說現行的法律系統也是像 1+1=2一樣的真理
但是監察院就最高的擺在那邊 擺明從上沒用到下(?
以歐陸法系來說,訴訟必然是權益受到侵害的人出來講話(無論是他覺得自己受到侵害,或是國家認為他受到侵害),如果侵害沒造成,那你要靠北啥,根本不關你的事阿
如果是與你不相干的人造成侵害,那你要靠北啥,根本不關你的事阿
我是要回這個(?
那英美法系呢
沒吧
我完全看不懂海洋法系
對於某些案件來說可以用檢舉由國家提告的方式
或是說舉發
雖然過了一手
那就是國家覺得你受到侵害
對啦 理論上是這樣說
但是我覺得就只是白手套而已
++
看起來是爽告就告 管你法規有沒有 法官陪審團說了算
那我這樣問
你是否認同「國家在不侵犯任何人權利的前提下,可不需依照法律行政」
會有這種制度的原因在於,有些情況下,加害者所作的事情是對於社會有重大負面影響,不管受害者他願不願意出來討權益,國家都有義務出來保護這個社會的秩序
為什麼
前提顯然不成立
首先我不認為存在違法卻又不造成權益侵害的舉動
這個前提非常嚴格
這是政治哲學最根本的問題了,如果國家違法,對於國民來說就已經是一種侵害了
國家不必捅我一刀,光是他違法,我的權益就已經受到侵害
那照這句來說,任何國民都可以提出訴訟?
考慮到「依法行政」是公務員/國家的義務
不依法行政使公務員陷於瀆職ㄉ風險之中應該就算一種侵害
哇靠,你真的是打算開戰場欸
你題到了一個現行法的重大困境是,我們知道權益受到侵害,但不知道究竟是哪個權利受到侵害
而且很難賠
[sticker](media:AAMCBAADHQI9ls-AAAEVGXhe93tIhgYdaT8Xwx6TxKNK_ETFsgACNgADyVYSFg2vojH9QEvRXvd3JF0AAwEAB20AAwsyAAIaBA@telegram)
其實這個情境很好構造
假設有個人 甲
他死了
他沒有任何親屬
直接說某甲死了就好,我們很習慣這種論述(?)
國家找到他的電腦,把電腦裡的瀏覽紀錄公開
誰的權益被侵害了
很不幸的是,現在主流觀點是死人也有人權。
所以我們還是會說某甲的權益受到侵害了
只是他沒感覺
但我覺得他受到侵害了(?)
但是他不是權利主體ㄅ
然後這麼做很沒品,雖然我都用無痕,但還是會有漏網之魚
@s3131212 啊那動物是權利主體ㄇ
我正在疑惑這個問題,一方面是 權利主體是很民法的東西,至少在刑法或行政法上我們只會認為死人有一部份的權利應該被保障(而且是一大部份),但民法上我不知道,因為會有繼承問題
問 Peter Singer 阿
我是覺得不是啦,但我怕被出征
那政府沒有依照動保法行政,誰的權益被侵害
社會秩序
不是
動物沒有權利
我猜你會想看這個
動物要馬是自然環境的一部分
要馬就是私有財產
其實對於法益的論述,近年來一直倍受挑戰,就,大概你也發現了,太難定義哪種權益應該被視為法益,又是什麼法益被侵害等等
總之,法益論目前雖然是主流,但沒有辦法解釋很多現代社會的問題
最簡單的範例就是妨害電腦使用罪
安全地使用電腦是法益ㄇ
說不定是
網路跟電腦感覺很像基本人權的一部分
[sticker](media:AAMCBAADHQI9ls-AAAEVGZde935FkLVrFMyzO3yjew8cXG8CRQACNgADyVYSFg2vojH9QEvRXvd3JF0AAwEAB20AAwsyAAIaBA@telegram)
那安全地使用滾筒洗衣機是嗎
hmm
為啥妨害電腦使用要單獨拉出來立法
某方面來說現代洗衣機也算是電腦
只是你很難去毀損他的電磁紀錄
所以不太會被告
我阻止你用你的洗衣機,或我偷偷用你的洗衣機,為啥不單獨拉出來立法,而電腦就要
這裡的電腦作為一種新型的載體
被單獨拉出來立法
電腦是一種統稱 通常我們延伸到所有電子跟數位資料
但現實是我偷偷用你的洗衣機不可能被當作妨害電腦使用
我覺得這兩個是不一樣的事
我前面提的是提起訴訟的條件
如果你的洗衣機有加計費功能的話就會
像是投幣式洗衣機
法益指的比較像是立法時要考量的東西
或是加值式冷氣機
因為沒有妨害到電磁紀錄ㄅ
所以電磁紀錄為啥偉大到需要被特別保護
不只電磁紀錄
我的洗衣機有計數器,你用一次他就會 +1,現在你讓他 +1 使我沒辦法順利計算我洗過幾次衣服
紙本的/傳統的紀錄也被嚴格保護ㄚ
我覺得是微罪不舉
就跟偷抽你兩張衛生紙一樣
或甚至 我讓他壞掉
這個只會被以毀損處理
微罪不舉是已經構成罪的情況ㄅ
那就是毀損罪
那為啥電腦需要被特別保護
對 我覺得那有犯罪
我破壞電腦運作為啥不能就走毀損
事實上你把別人的文字文件多加幾個字在裡面 只要那個文件沒什麼大不了的
反正就,綜上所述,我覺得我的質疑不無道理
應該不會被用妨害電腦使用罪處理
不過加密病毒是另外一回事
我覺得你缺乏法律與政治哲學的基本認識
喔算了我會被說書讀太多腦袋壞掉
沒事
?
我腦袋壞掉不要理我
因為資料很貴
我覺得你這樣一副沒有要溝通的樣子讓人很討厭= =
資料/知識類的東西值得被特別拿出來立法 這種感覺ㄅ
我的洗衣機計數器是純金做的,請世界頂級的技師幫我打造的
我的硬碟都是垃圾 code 丟了我也沒差
那請你說明我的質疑哪裡沒道理了
我要表達的是,我完全想不到任何一個好理由,足以讓電腦在傳統法益說底下,足以被拉出來單獨立法
如果你認為國家行政違法造成了全體國民的權益侵害
我覺得是很多時候很難用傳統法律定罪
同時我也認為,如今刑法 36 章會這麼詭異,與法益說的缺陷有關
那為什麼只有某些人可以提起訴訟
要件不符合之類的
所以我要表達法益說有其缺陷
就這樣
像是你輸入別人的帳號密碼登入
如果你每天只要意見與別人不合,就會被罵恐龍,你大概反應會比我激烈
或是別人的程式有後門 你就大剌剌的進去
++
傳統的空間上你可能會被告入侵住宅之類的東西
這就是我現在正在靠北的 法益說的缺陷阿(?
政治哲學中的權益 跟 法律上的權益 還是有落差,我認為垃圾但合法的政策在前者存在權益侵害,後者不一定
幹你老師你跟我質疑基本上是差不多的東西然後你說我缺乏對法學與政治哲學的基本認識?
恩對阿 我就說了我恐龍你都不信齁
因為你很難代表全體國民
????????
我從頭到尾沒說過你恐龍你書讀太多
然後你現在一直這樣
?
我覺得啦 集團訴訟一直都是很模糊很麻煩的事情
海洋法系吃大便
你為什麼認為在 YSITD 談法律會得到好的答案呢
歐律法系有集團訴訟嗎
🤔
現在這個討論除了我跟你還有 Rex 之外
有誰
你不爽在這談我可以開個群組談
要嗎
群組太多ㄌ
[sticker](media:AAMCBAADHQI9ls-AAAEVGeZe94F8OI3R_X6yyt9fTp6rgLwX_gACNgADyVYSFg2vojH9QEvRXvd3JF0AAwEAB20AAwsyAAIaBA@telegram)
why u so mad
國家行政合法但垃圾 -> 人民在政治哲學概念上的權益受到侵害 -> 法益難謂侵害 -> 無法提出訴訟
國家行政違法 -> 人民在政治哲學概念上的權益受到侵害 -> 直接受影響的人法益也有侵害 -> 直接受影響的人可以提出訴訟,其他人不行
我現在就在質疑這一點啊幹
是怎樣 法學理論不能被質疑逆
我覺得問題點出在「法益」的定義太過於模糊
我覺得這跟實務有關
而我(剛剛)覺得你的論述一直在跳過「法益」這一點直接去跟政治哲學的權益掛勾
其他人質疑一些責任能力的問題,有效的反駁是說這會造成可預期的不當侵害
在多大範圍內有提告權是實務上的問題
不是說什麼 「法學 101」
而這點在論述上是絕對錯誤的,因為政治哲學的權益侵害和法學的權益侵害並沒有誰包含誰,是兩個有些 overlap 的 set
你剛剛有提出這一點嗎
?
沒有
對,這是法律政策的問題
....................................................
你很像是在跟我靠北 1+1 = 2 是預設好的,如果把這個公理拿掉 1+1 就可以 = 3 了阿。
如果你每天只要意見與別人不合,就會被罵恐龍,你大概反應會比我激烈
你回了這些
提告權的大小我覺得反而跟法學理論沒關係r
還有說我缺乏對法學和政治哲學的基礎認識
不是阿,你就跑去扯權利主體 blablabla 的,我完全搞不懂你到底在針對什麼
因為你的論述很像是在說訴訟可以和法益侵害脫勾 但不行阿
訴訟是要有人權益受到侵害,然後出來靠北
或是我們客觀上足以相信這件事情對於當事人的權益侵害夠大,所以國家幫你靠北(公訴)
但我看不出來行政院的垃圾政策會如何影響監察院
訴訟就是在面對法益侵害,如果你要兩者脫勾,那就去創造一個新的詞彙
你這邊很明顯講的權益必須要有權利主體啊
「有人權益受到侵害,然後出來靠北」
欸這句話好凶喔,我是要表達,總之不能亂換詞彙意思
不是,你在這句話當中有提到法益嗎
沒有喔
「相信這件事情對於當事人的權益侵害夠大」
「當事人」
欸不是,法益通常是個沒讀過法律的人不會知道的東西,所以我才刻意不提的
然而權利主體的定位並沒有那麼清晰
好啦這是我的問題 QQ
尤其是扯到公眾利益的時候
抱歉
= =
莫名其妙被說對法學缺乏基礎認識有夠讓人不爽欸= =
我想說盡量避開文組最喜歡的一些刁鑽用語,所以才用了相對廣泛的權益,沒有意識到這樣會造成政治哲學和法學上的權益混淆
還好la 我也沒法學基礎R
我都看不懂憲法在工三小
教我
不過你剛剛
試圖引導法益可以跟訴訟脫鉤是事實ㄅ
你剛剛在試探法益跟權利主體的邊界不是ㄇ
像是動物
沒有 我要引導的是權利主體受侵害跟訴訟的脫鉤
趕快召喚 Peter Singer 啦,我最討厭動物權了
我覺得沒有動物權這種東西 (O
喔幹我有預感我會被出征
你當初提法益我就不會在那邊跟你扯動物權了= =
先閉嘴
凌虐動物我覺得也根本不應該被判刑
好啦抱歉 QQ
喔這我覺得應該(?
回到這邊
since 動物是一種財產
最近這幾天又發現了新冠病毒在身體內的傳播方式
所以為啥是政治學 101
訴訟是要有人權益受到侵害,然後出來靠北
或是我們客觀上足以相信這件事情對於當事人的權益侵害夠大,所以國家幫你靠北(公訴)
但我看不出來行政院的垃圾政策會如何影響監察院
除了直接感染細胞複製以外
我覺得應該被判刑的應該是破壞自然環境致公眾利益受損害
你當初的回應是這樣
我們姑且把權益改成法益
還會控制感染細胞生長突觸
凌虐動物說不定會在這條上擦邊
但是動物不應該具有不被怎樣怎樣的特權
我覺得問題在於凌虐動物會造成社會集體的恐慌
為什麼監察院不能提出訴訟
++
甚至這問題可以被認為是 trivial 的
直接把病毒用突觸塞進去其他細胞
英國人民表示一定是發現 5G 基地台會傳佈 COVID-19 了
致生恐懼很難舉證
然後有藥物可以阻止這個機制
問題在有些人對動物有很大的感情
而且是多數人
但是還是實驗中的藥
和 remdesivir 一樣
所以立了不符合法理的法來保護一個不應該有權利的主體
這很荒謬 像是不能吃狗貓也很低能
假設大家都同意法律是人本啦
@s3131212 你還沒回答 : (
[sticker](media:AAMCBAADHQI9ls-AAAEVGjpe94SK92doba59Bhl8Ddw__7B6dQACNgADyVYSFg2vojH9QEvRXvd3JF0AAwEAB20AAwsyAAIaBA@telegram)
我的回應一樣,關監察院屁事
如果有人權益受到侵害,那是檢察官和法官的事情
如果沒人權益受到侵害,那監察院只能說欸你這樣好壞壞喔而已,因為就沒人權益受到侵害 RRRRR
我覺得你這樣有點乞題
就 動保法在立的時候
沒辦法 這也算是實務上的見解問題
幹我打字慢齁
本來就不是完全以人本的角度去思考ㄉ
which 我覺得很低能
人本應該是基礎法理
我覺得你這樣已經預設了當前憲法的權力分配是合理的

不問別的,檢察官能提行政訴訟嗎
說實在的以法益論來看 我打死我家的狗也沒侵害到任何人他法益
也沒有致生公眾利益的損害
我不會說動物不該有權利啦..... 而是他沒有如此值得被個別地保護
所以我吃了一隻豬跟一隻貓應該是一樣被接受的
這樣你可能有義務說明為什麼人這麼特殊,特殊到其權利可以跟動物一刀切割
國家覺得國家侵害你 (O
🤔
沒有
檢察官代表國家,對國家提起行政訴訟????
人類至上主義應該是普遍共識跟立法基礎ㄅ
網內互打免費,你國民黨喔?
不行嗎
不然應該要有動物享有跟人類一樣的地位
而且提的對象實際上不是國家,而是政府的某個單位吧
好我意識到我不該在這裡提檢察官,沒有他的事,抱歉
喔還有這就是為什麼我說要由監察院提ㄚ
理想上來說他是和行政立法司法一樣的一權
um 這很怪
我們不提考試,他到底為什麼是一權
因為監察院在地位上不比法院小
在現代的憲政架構下,所有單位都比法院小吧
行政權跟立法權
憲法上不是
你們繼續討論我先寫作業 QQ
喔好我們先這樣假設,然後呢(?)
我意識到自己知識量不足,想去補充知識了
如果我知道為什麼了會再來說
所以你覺得我剛剛的質疑是有道理的了ㄇ
由他提告有點像是把自己的工作委包給其他單位的下級機關
而且還不知道結果
事實上他應該有權力說你錯你就是錯
因為他很大
[sticker](media:AAMCBAADHQI9ls-AAAEVGmNe94ZPbZIGvHha6NK9k-VVB1kS9gACNgADyVYSFg2vojH9QEvRXvd3JF0AAwEAB20AAwsyAAIaBA@telegram)
所以糾舉跟糾正是這麼回事
我覺得不會欸,因為憲政架構認為司法權擁有解釋司法的最高性
如果這樣說的話
那 行政權跟立法權是不是跟司法權依樣大
監察院偶爾會寄公文給司法院
叫他解釋法律
但是是以平行機關的口氣
這樣的話會變成前兩者也可以有權力說錯就錯吧
定位模糊是主張廢除監察院的一個理由之一
yes
注意到 748
大法官說他只負責解釋憲法
所以我主張應該要授予監察院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力
立法是立法院的事情
所以他解釋的時候不加干涉
但是有限期 因為憲法最大
但是也沒有說什麼錯就錯ㄚ
就 各司其職啊(?)
你說誰
立法權就立法
立法院
立法院只能立法
行政權就行政
不能說誰錯就錯
司法院就負責解釋法律
但是可以害你變非法
但是司法權有被動性
所以讓監察院來補啊
make sense
也沒那麼被動
監察院能不能做到司法權做不到的事?
能啊,監察院能自己找事做啊
怎麼說
本來就有很多「檢舉」這類的東西
然後國家啟動調查 起訴
檢舉是檢舉給行政機關吧
你猜檢察官是哪邊的
不是行政嗎
yes
但是他可以提出告訴
定位上很司法
能提出告訴這點
所以我說也沒那麼被動
就不司法了吧
就他可以補足司法很被動的這部分
但是他是行政權吧
所以ㄋ
就,他是補足了司法權被動的問題
但是司法權不會因此沒那麼被動啊
我的重點在司法在實務上就不被動
因為行政會去補
兩個你切開來看沒意義ㄚ 因為實務上就是連動ㄉ
有人餵你吃飯
你不會因此變得主動啊(?)
啊我有吃到飯就好了
我主不主動很重要ㄇ
好喔
你怕不主動是因為怕吃不到飯唄
[sticker](media:AAMCBAADHQI9ls-AAAEVGqBe94ihmHdIaM-Tjqexad6F6FWxhAACNgADyVYSFg2vojH9QEvRXvd3JF0AAwEAB20AAwsyAAIaBA@telegram)
那現在的問題就是在違法行政的處理上,國家不夠主動
所以我主張應該要有單位去彌補(?)
至於為什麼是監察院
一方面是我覺得由行政權處理有點怪
但是主要理由是
理論上檢察官應該要負責
他都在那了沒啥事幹
但是檢察官是行政那邊的 很怪
所以你應該主張把檢察官移去司法那邊
結果我發現我的論述比 @lekous 爛好多喔,剛剛應該直接讓 @lekous 來講的 QQ
給司法主動權
不是給沒用的監察院 然後讓兩個的職責重複
我覺得你這樣是在質疑司法被動主義
我哪有論述(
(我沒有說這樣是錯的)
作為一個小小例外我覺得也無所謂
不是法官有主動權的話我覺得無傷大雅 la
話說你們知道現在最快的超級電腦是什麼嗎(
等等
美國的聯邦法院
不知道 我只知道我的電腦很慢該換了(
可以主動宣告政府不當作為無效嗎
um 人家是英美法系
想換什麼喔
你這樣問很怪
沒有我只是在查資料
因為他們的提告權很大
你可以提告政府機關
所以沒有國家主動出擊也沒差
他們甚至有團體訴訟
靠邀他們最高法院甚至能直接宣布 《司法法》無效ㄛ
部分人提告 打贏了之後直接適用所有當事人
yes
[sticker](media:AAMCBQADHQI9ls-AAAEVGsJe94o73Aqo2JlcHgIhI2R1v5KLewAC0wMAApGL8gexkH7FLMrjtnIg-DIABAEAB20AA7k2AAIaBA@telegram)
他們的法官跟判決就是法律
很像歐陸法的法典是因為判例太砸了才搞出來的
實際上還是判例最大
所以你問的問題一開始就沒有存在的必要性(O
你是說這個嗎
yes
沒有啊,這問題的答案就是「可以」啊((
我懶得慢慢翻資料而已((
你問這個就是沒有搞懂英美法的核心咩www
[sticker](media:AAMCBAADHQI9ls-AAAEVGs1e94q62FMDLqYhvj64ctQidgGBdwACNgADyVYSFg2vojH9QEvRXvd3JF0AAwEAB20AAwsyAAIaBA@telegram)
好ㄅ
[sticker](media:AAMCAgADHQI9ls-AAAEVGs9e94tJAVuzIB41NOAOvD5vJmNO9QACTwUAAutuoBAAAQspAu614DV8Q0sNAAQBAAdtAAMqmgACGgQ@telegram)
杏仁好好ㄘㄛ
杏仁茶嘔嘔嘔
但是海苔杏仁好吃
yay
我剛剛吃的是會擺在綜合堅果的那種
a.k.a 南杏
[sticker](media:AAMCBQADHQI9ls-AAAEVGtZe94ueaCTeeLeF1Xx0Qcu-FoyRHgACagEAAu4RlQxjz-WgfDcn-fSWJDMABAEAB20AA5JtAAIaBA@telegram)
那不就是
海苔杏任
的杏仁ㄇ
n
[photo](media:AgACAgUAAx0CPZbPgAABFRrdXveLyGEgxN0Ieni4_hIgp09fuSYAAh2rMRt3MMFXX6UWYKb-aufF9BtrdAADAQADAgADbQADiMYCAAEaBA@telegram)
海苔杏仁是別的食物
好ㄛ
就像你不會說統一布丁是布丁一樣
[sticker](media:AAMCAgADHQI9ls-AAAEVGuFe94vc1CYli1MwtGkgTWKAw1_yngACTwUAAutuoBAAAQspAu614DV8Q0sNAAQBAAdtAAMqmgACGgQ@telegram)
所以杏仁有三種ㄛ
回字有
甜杏仁 苦杏仁
四種寫法
海苔杏仁自己獨立一類
yay
by 雷雷分類法
n
雷雷分類法只有兩種
海苔杏仁
跟其他的杏仁
[sticker](media:AAMCBQADHQI9ls-AAAEVGu9e94xNVc13ne_YiLHQgF7_qVXE9wADAQACN757EJoLCYpEjec-xbDLMgAEAQAHbQADUEoAAhoE@telegram)
我還沒吃到粽子
:(
我肚子還是好餓但是再吃會火氣大
>:(
喝可樂
吃泡麵也不行
喝可樂會很飽ㄛ
幹我手邊怎麼都是會火氣大的食物
而且很快樂
我空腹喝會拉肚子
尼已經墊過難吃杏仁ㄌ
n
好吃杏仁
[sticker](media:AAMCBQADHQI9ls-AAAEVGvxe94zogZlopa3UOdHUuOR-nQWLzwACagEAAu4RlQxjz-WgfDcn-fSWJDMABAEAB20AA5JtAAIaBA@telegram)
[新聞] 微軟拒提供 Windows 10 for ARM MacOS
http://www.ptt.cc/bbs/mobilecomm/M.1593268063.A.574.html
哦不
?人家就說只給 OEM 廠商
蘋果是 oem 廠商嗎
蘋果有跟他們要嗎
dono
說不定會
沒有
沒關係一定會有人偷偷移植過去
Our friend from Microsoft.
ㄍㄋㄋ
[photo](media:AgACAgUAAx0CPZbPgAABFRsNXvgFeNMLRNqcf1qVOuFqZ5uDBaUAAiSrMRt3MMFXGtJa62eHGo0tPmhrdAADAQADAgADbQADsZMCAAEaBA@telegram)
可是蘋果裡面有蹦蹦安全晶片欸
[photo](media:AgACAgUAAx0CPZbPgAABFRsQXvgJsKdoZ4ghqU1-CM6ik1ToD-0AAiurMRt3MMFXtnS7aOa0ghlj4L5qdAADAQADAgADbQAD1zgEAAEaBA@telegram)
我的random好不uniform
為什麼
我用內建ㄉrandom
因為在理論上要拉到極限才真的平均(
什麼意思
對 笑死
[photo](media:AgACAgUAAx0CPZbPgAABFRsYXvgNImeGPMj-K35w4G-KvxcYdgEAAjCrMRt3MMFXTx6EjR6SiEOIrWNrdAADAQADAgADbQAD0osCAAEaBA@telegram)
[photo](media:AgACAgUAAx0CPZbPgAABFRsZXvgNJIcpTfAcS_MazeDoIoDdac8AAjGrMRt3MMFXIN4cY_6o4fa5bWlqdAADAQADAgADbQADDEsGAAEaBA@telegram)
圈圈越大越偏鄉
刪文ㄌ
[photo](media:AgACAgUAAx0CPZbPgAABFRseXviDl3j3-4W_O3-aLrs3JB2F5vEAAiOqMRtrIcFXod5uhluxEg21e2xqdAADAQADAgADbQADOlAGAAEaBA@telegram)
可惡!竟然是調動警察和拒馬來!這個沒良心的政府。
???
[photo](media:AgACAgUAAx0CPZbPgAABFRsiXviGMBvW8xWe-O4t95O5ON3Zq3EAAk-qMRtal8BX-ju5BcF2hY1fbBprdAADAQADAgADbQADfr4CAAEaBA@telegram)
[photo](media:AgACAgUAAx0CPZbPgAABFRslXvi3lIruW6XGe3gAAVdYqggHrMUYAAIYqjEbdzDJV6ZcMl5KaSjYfvMba3QAAwEAAwIAA20AAybKAgABGgQ@telegram)
笑死我覺得這個 IG 之後會湧入中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