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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g for Ubuntu 台灣社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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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束!
[photo](media:AgACAgUAAx0CPRn5XQABAZyZZUj4E-SBBMqrq31lbLg09cVf6ZEAAm-7MRuivElWUHPVLh7lOQsBAAMCAANzAAMzBA@telegram)
我也有收到
[photo](media:AgACAgUAAx0CPRn5XQABAZycZUj4YUbsLyfKzzd4PDULzDDghT8AAnC7MRuivElWoONr-VNrstgBAAMCAANzAAMzBA@telegram)
[photo](media:AgACAgUAAx0CPRn5XQABAZydZUj4YR6gITHQIhNUfQ-hjekl7q0AAnG7MRuivElW3oHazeMXPp8BAAMCAANzAAMzBA@telegram)
同一位
CoC 目前只針對影響其他成員的行為明定是封鎖一天,這個是不是要...🤔
我也有收到,我剛才直接封鎖他了
我也有收到
[photo](media:AgACAgUAAx0CPRn5XQABAZyiZUj5q6PaG0hAw8DzWNoNq-8yrK4AAnK7MRuivElWPaKntFgyIJoBAAMCAANzAAMzBA@telegram)
最近感覺到這個現象是越來越多spammer假如這裡不發言,然後群發私訊
@Vdragon 為因應這種新型態的spammer ,是不是修改COC,加上:即使入群後不公開發言,但直接群發私訊給2位以上的群組成員,在有具體證據的情況下,予以永久剔除?
我在想
COC如果有人感到不舒服應該就算?
或者換個說法好了,這樣未經同意私訊是否可當成一種騷擾?
目前的COC不改的話,只能第五條只能封一天,而「未經同意私訊」這可能不太算。 騷擾,畢竟是要騷擾,也就是有連續行為+被騷擾人在這邊反應截圖事證
的確,雖然別群是這樣認定的沒錯
而且這種私訊真的要有危害行為,可能需要直接丟詐騙群或色情圖文等
畢竟目前就只是對每個人「問候」一次,上次我直接踢,是因為當時投訴人截圖反應出對方有連續發言
我想一下,稍等
CCoC 5. 第二項:「透過私訊功能聯繫其他群組成員且未於第一則訊息表明來意者,如經其他群組成員提出具體事證管理員得令其退出群組並永久封鎖」
只要不是一開始就表明來意就永封
Ok 再來就這樣執行囉
不過這種帳號應該都是免洗的所以效果應該很有限……先這樣吧
再進一步來可能就要強制過審核才能加入了
[photo](media:AgACAgUAAx0CPRn5XQABAZywZUkBiJFKoCjCleTkhu7S8QABaOpiAAKEuzEborxJVmkl9q8BpWcUAQADAgADcwADMwQ@telegram)
開內建的 join request?
我看看……
我有注意到有些 tg 社群會自動踢加入一段時間不發言的帳號
是用機器人設定的嗎?
審核的人力與精確度會是問題,可能變成全放/非常見顯示名稱的帳號全部被拒絕
我忘記Ubuntu 的TG還是社團有問答的制度了!
我不清楚是怎麼辦到的